Friday, June 4, 2010

ECFA公投 逾10萬公民連署 被12個超級大公民否決
他們是 趙梅君 陳媛英 何旭苓 賴浩敏 隋杜卿 吳永乾
朱新民 胡祖慶 蕭高彥 游清鑫 紀俊臣 廖元豪

 
十二位個超級大公民是:
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賴浩敏、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蕭高彥、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
美國沒有超級公民來決定其他公民可不可以公投.   美國的每一次選舉都同時舉辦很多議題的公投.  在台灣, 只要中國國民黨存在一天, 它就會用一切手段來剝奪人民的公投權 (see the green sidebar on the top left side).   台灣人醒來吧!  

All indications, including Chinese KMT media opinion polls, show that majority Taiwanese demand referendum on ECFA signing. Why could anyone call Taiwan a democracy when Chinese KMT regime insists on signing ECFA this month while people are so strongly against it?

ECFA公投 逾10萬公民連署 被12人否決 is akin to having the result of an election overturned by a Chinese KMT committee on one absurd ground or another. However stupid Taiwanese are, they know this is absurd and unjust. As unfair and unjust as Chinese KMT is, it knows using 12人 to 否決 逾10萬公民連署 is unfair, unjust and illegitimate.

May this be a wake up call for Taiwanese who treasure democracy. May they vote any Chinese KMT out of Taiwan!

ECFA公投 逾10萬公民連署 被12人否決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昨晚開會審查台聯ECFA公投案,民進黨立委前往會場大樓前關切審查進度,但遭到警方阻擋,立委因此在玻璃門前席地而坐,警方則在後方部署層層人牆戒備。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維助、范正祥、曾韋禎/台北報導〕儘管多數民意均支持將ECFA交付公投,但在馬政府與中國均反對ECFA公投案的強大壓力下,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經表決後,以十二比四的票數,駁回台聯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之公投案。

二度被封殺 勢激化衝突

針對馬政府力推的ECFA政策,在野黨派訴求應先交付人民公投決定,並在近一年來兩度發動ECFA公投,獲得逾十萬民眾連署支持,但均遭馬政府提名、立場親藍佔大多數的公審會封殺。雖然近期多數民調顯示,逾半民意支持舉辦ECFA公投,但人民行使直接主權的管道連番受阻,勢將進一步激化衝突,升高ECFA的攻防對決態勢。

對於台聯表示要重提ECFA公投案,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指出,公審會是依每一項提出的公投案進行審議,台聯當然可重新提案,「但也許可修改一下主文再提」。

公審會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的理由有二。第一,此公投提案理由是欲將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的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性公投,「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應予駁回。

公審會駁回的第二理由是,人民提起之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始符公投法之制度設計,但本公投案提案人係持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之命題,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致使即便投票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之任何作為,故本公投提案非屬公投法第二條所定之重大政策之複決。

政院公審會昨晚挑燈夜審,從晚間六點多開始開會,歷經近五小時的激辯,最後動用表決,封殺了ECFA公投案,場外則是民進黨立委發起抗議,在警方層層封鎖下,雙方抗議衝突不斷。

不過,台聯這項獲得十萬餘人連署的公投提案,最終仍無法突破藍營主導的公審會封鎖線,廿一位公審會委員,有十九人出席,兩人請假,但會議主席趙永茂未投票,委員丁仁方因先行離席領而未投、視為棄權,江明修也有領票,但未圈選,視為無效票,最後投出十六票,十二票主張駁回,僅委員陳敦源、楊婉瑩、陳妙芬與郭林勇四人反對駁回。

這些反對駁回ECFA公投案的委員認為,此公投案的主文是陳述「對於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之重大政策的複決,本於公投法與憲法賦予人民創制複決權之精神,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且公投提案立法之規定如有不良,依前大法官蘇俊雄所言,理應透過修法解決,邏輯上不應本末倒置去指責本案申請人或可行性,方為公平合理。

至於租稅投資的排除爭議,與會者說,由於多數認定上述提案命題的問題比較重要,既認定不合規定,就不再著墨此問題。

昨晚也因正反雙方不斷發言攻防,雖也有人提出停止討論動議,但表決未通過,使這場ECFA論辯持續近五小時才結束。趙永茂表示,投票表決是到十點半才進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